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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教規的食物 (伊斯蘭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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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1934-1935年在中華民國湖北省漢口回民族買肉店,店牌有「清真」兩字,代表伊斯蘭教符合教規食物的意思(“清真菜”)。

伊斯蘭教符合教規的食物(阿拉伯语:حلال‎,Halaal,halāl,halal),有時也稱為清真食品,在非穆斯林國家清真一般指的是符合伊斯蘭教規條可食用的食物;在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,對「清真」的理解不僅指可食之物,而是一套生活方式,言語、行為、衣著皆受約束。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有一些相似的地方。

不可食之物

伊斯兰教法学派分布
遜尼派:
· 哈乃斐派土耳其埃及波斯尼亞巴爾幹半島其他地區、黎凡特中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國,以及俄羅斯中國印度的部分地區
· 罕百里派:沙特阿拉伯卡塔爾阿聯酋部分地區
· 沙斐儀派東非埃及東部、也門庫爾德斯坦、黎凡特部分地區、馬爾代夫斯里蘭卡印度西海岸及東南亞
· 馬立克派科威特馬格里布國家、蘇丹乍德西非
什葉派:
伊朗伊拉克阿塞拜疆

與清真(阿拉伯語:حلال)相對的稱為「不潔的」(阿拉伯語:حرام,英語:Haraam,harām)。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不同,不僅豬肉(所有肉类都必须是由穆斯林或有經者阿拉之名屠宰的草食性动物,除了是亲自猎杀、以鷹犬等獵殺或捕杀享用)、古蘭經第 5 章宴席章第 3 節有提及穆斯林不可食用動物血液及其副產品。)、未經合法屠宰的牲畜、腐屍、食肉鳥獸外,以及一切毒品亦屬禁止之列。不可以擊打或橫斷的方式處理,否則亦屬不潔。各教法學派亦在界定部分動物物種是否合法食物時存有分分歧,例如魚類、貝類海產、馬肉等。

魚類及海產

遜尼派中,沙斐儀罕百里馬立克派允許食用各種魚類、蝦、蟹及貝類海產。然而遜尼派中信眾最多的哈乃斐派則只允許食用魚類,包括鰻魚黃花魚盲鰻,其他非魚類海產均不可食用。

什葉派則只允許食用有鱗片的魚類和蝦,其他海產則一律禁止食用。另外,什葉派亦禁止食用鰻魚。

馬、驢和騾

在遜尼派中,馬肉是被允許食用的。馬肉在中亞穆斯林中特別受歡迎,部分原因是他們的游牧傳統。

然而,什葉派聖訓則禁止以馬為食。

在遜尼派和什葉派聖訓中,驢肉和騾肉是被禁止食用的。

宰殺與烹調

清真牛肉麵
位於上海市的一家清真拉麵餐廳

宰殺

  • 穆斯林宰殺牲畜須奉安拉之名宰殺,以割斷喉管方式為之,然後放血。
  • 具體而言,首先檢查動物的眼睛確保其適合食用,供水飲用以解其渴,然後使之面向麥加
  • 牲畜應以溫和方式帶至宰殺處,確認下刀位置之後才可拿出屠刀,屠刀必須為非鋸齒、銳利快刀。
  • 穆斯林屠宰師面向麥加,下刀前念誦清真言,盡量一刀切斷三管:
  1. 牲畜喉頭至頸部的食道氣管及兩條動、靜脈血管,減少牲畜驚嚇和痛苦。
  2. 下刀不可破壞動物的脊椎神經系統,以免肉品在放血完成前死亡。
  3. 下刀後,肉品必須維持心跳等待放血,血液禁止食用,放血需盡可能的排放直到無血可放。
  • 阿訇需為每一隻放血中的肉品誦經。
  • 未放血即死亡的肉品非清真食品。
  • 卡菲勒宰殺的肉品非清真食品。
  • 毒死、老死、砸打死、勒死、摔死、爭鬥死、撞死的牲畜為禁食品。
  • 聖地麥加捕獲之獵物為禁食品(聖地不可捕獵、屠宰,類似印度人不撈恆河魚的概念)。

烹調

猶太教禁止相混的規定在伊斯蘭教未見採用。

與非穆斯林的關係

穆斯林在非穆斯林世界生活面對三大難題:出售以伊斯蘭教教規處理食物的餐廳及商店極其稀少;豬肉的食用及酒的使用。事實上在飢饉(但許多虔誠穆斯林寧願餓死也不願吃到不潔之物)或在需要假裝為非穆斯林的情形下,戒律可以放寬甚至忽略。

古蘭經第五章第五節宣布,如果沒有清真食物在先,有經者的食物也合法。由此引申,如果沒有清真食物供應,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亦可食用,除非對方故意提供酒等非法物,但實際上此種行為不被鼓勵(例如不吃基督徒的食物,因為基督徒的食物一沒經頌經、放血,二與不潔食物如豬肉、肉食動物之肉類混雜,所以不能吃),接受非有經者提供非法物外的合法食物,如五穀蔬果等亦應避免。

認證制度

中國一盒印有清真認證的牛奶

有些國家由於存在一定數目的穆斯林,因此推行食品、藥品及餐飲業認證制度供其辨認之,例如台灣仿照馬來西亞,推行「清真食品認證」、「清真餐廳認證」,除了可滿足穆斯林的飲食需求,亦為相關的廠商拓展市場。

爭議

中國西北民族大学有學者要求政府立法規管清真食品,建議冒充清真食物者,如案情嚴重可處死刑(假),反對者認為這是要求世俗政府維護教法。中国网民以“这很清真”、“这不清真”等流行语作讽刺。寧夏曾計劃向人大提出「清真食品管理法」議案,後來為嚴防「境外勢力」使寧夏新疆等地「阿拉伯化」而擱置。

歐盟法律規定動物被屠宰前需要被擊昏,不過以宗教需要為理由可獲豁免,丹麥於2014年取消以宗教為理由的豁免,認為動物權益高於宗教,瑞士、瑞典、挪威和冰島也相繼取消豁免。

符合教規肉類的優點

研究聲稱,在不給動物恐慌時間的情況下快速切斷氣管、頸靜脈和頸動脈的方法確實對肉的質量有影響。當動物面臨創傷或壓力時,它們體內的糖原會轉化為乳酸這會影響肉的 pH 值,較低的 pH 值會使肉色變較淺,較高的 pH 值則會使肉色變深。這會使肉變得更硬,也難以咀嚼。以清真方法屠宰會對動物造成較少創傷。 1980 年一項關於應激對牲畜和肉質的影響的研究中,發現由於擊暈動物及為其放血之間的壓力,屠宰時採用擊暈方式會動物產生更多的焦慮。清真屠宰方法不會遇到這種情況,因為刀的揮動與血液供應的喪失直接相關。

此外,在屠宰後排出所有血液會產生更柔軟的肉。留在肉裡面的血液可能會凝結並導致肉更快腐敗並滋生微生物。

參看

外部連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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