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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副總理
巴基斯坦副總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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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副總理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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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任 已廢止 | |
尊称 | 閣下(His Excellency) |
任命者 | 巴基斯坦國民議會 |
任期 | 當國民議會解散時;5年 |
首任 | 喬杜里·佩爾韋茲·埃拉希 |
设立 | 2012年6月25日(2012-06-25) |
废止 | 2013年3月16日 |
网站 | 巴基斯坦政府官網 |
巴基斯坦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|
巴基斯坦主题 |
巴基斯坦副總理(英語:Deputy Prime Minister of Pakistan;乌尔都语:نائب وزيراعظم پاكستان)設立於2012年6月25日。時為巴基斯坦聯合政府構成政黨之一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(領袖派),要求新就任的巴基斯坦總理拉賈·佩爾韋茲·阿什拉夫設立副總理一職。設立的主要目的為總理懸缺時,有人能夠接掌政府運作。由於巴基斯坦人民黨與穆斯林聯盟(領袖派)決議共同成立聯合政府,喬杜里·佩爾韋茲·埃拉希成為巴基斯坦第一位副總理。
職務權責
副總理一職僅為象徵性質,不存在於憲法之中,也沒有特殊職權,副總理設立的用意僅僅是在總理懸缺時,接掌該總理一職。雖然副總理有監督內閣成員的權力,但卻不需要承擔特殊責任,副總理的職責也被視為「聯邦國務資政」(Senior federal minister)。喬杜里·佩爾韋茲·埃拉希曾在前巴基斯坦總理優素福·拉扎·吉拉尼的內閣中擔任國務資政(Senior minister),貝娜齊爾·布托和納瓦茲·謝里夫執政期間,努斯拉特·布托與喬德里·尼薩爾·阿里·汗,各自在前後兩個總理內閣中擔任這個沒有相應職權的職位。
就職
2012年6月25日,喬杜里·佩爾韋茲·埃拉希被任命為首位巴基斯坦副總理。此外,他也接掌了幾個不同的內閣職務。副總理並不存在於憲法中,是政府跟穆斯林聯盟(領袖派)協議下的產物。政府公告中表示,埃拉希的任命立即生效,在政府發出新的命令。此外,公告中還提到,埃拉希並不具有總理的權限。
司法問題
2012年6月28日,一份針對副總理合法性的訴狀送到了巴基斯坦最高法院。原告在法庭中聲稱副總理一職不存在於巴基斯坦憲法之中,要求法庭取消副總理一職。該職位也曾被以違反憲法第91條為由,而被告上拉合爾高等法院。原告向法院稱:「這一任命居心叵測,應該被判違憲。」另一份訴狀同樣被送到信德高等法院,但最後遭到法院駁回。
外部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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