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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和 (西周)
共和执政,又称周
認定幾種共和內容
共伯和說
“共和”时期的解释历来有两种。根据《古本竹书纪年》,“厉王既亡,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”,又载“共伯和干王位”。前841年(一說前842年)国人暴动,周厉王逃到彘(今山西霍州市),太子静(一作靖)藏于召公家,共伯和摄行王事,稱為“共和”。郦道元、苏辙、罗泌、顾炎武、梁玉繩等从此说,此为是事的传世的最早文献记载,并且有《左传》等其他的传世文献佐证,故近现代学者多从此说。2011年底,《清华简·系年》释读结果出版,共和在清华简中就是共伯和。
此外,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、《鲁连子》等篇有共伯和称王、“行天子事十四年”的记载。
周定公、召穆公說
另一种解释根据《史记·周本纪》所载,西周国人暴动、群起反抗,將周厲王放逐後,周定公、召穆公兩位諸候共同行政十四年,所以又称“周召共和”,但不确切。后世学问家如韦昭、杜预、司马光等从此说。
三卿共治說
近年來興起的一種折衷說法是,“號為共和”一句是指由共伯和擔任名義上的國家元首,而由周召二人共同負責具體行政事務的說法,此說法認為周召二人當時勢力不夠,因而貴族討論後,決定以共伯和為首組建政府。
嘗試開始與上溯紀年
司馬遷《史記》體例有表,而表格形式整理史書包含歷史時段的事件,而在「十二諸侯年表」中,以共和元年(農曆庚申年、前841年)啟首,而《史記》日後有官方史書地位,所以該年就是开始确切為中国历史纪年。自共和时期开始,中国的中原历史出現连续不断的纪年体系。直到前828年周厉王死后,还政于其子周宣王前后14年的这段时期,史称「共和行政」。
共伯和即卫国君主卫武公。周厉王时期,卫武公入朝任职。《汉书·地理志·河内郡》孟康注释,“共伯,入为三公者也”,而从彝铭记载分析,共伯和应先任“师”职,后任“三公者”之职。《元年师兑簋》铭文有“师和父司左右走马”,专家认为此“师和父”便是共伯和。而后的《师晨鼎》、《师俞簋》、《谏簋》和《微史簋》所记载的“司马共”,当为升职司马后的共伯和。
根据彝铭分析升职时间应在周厉王三年至五年期间。《师𣫏簋》(𣫏,器名,音義皆不詳)铭文载,“惟元年正月初吉丁亥,伯和父……”,所谓“惟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”,无法与厉王纪年正月丁亥日对上初吉日期,而若以共和纪年元年壬午朔正月丁亥六日,则正恰初吉,一些学者据此判定簋铭“惟王元年”指“共和元年”。
夏商周断代工程虽未解决共和问题,但視之為周厉王之后的独立纪年。2003年,西周青銅逨盘在陕西眉县杨家村出土,其铭文显示周厉王之后就是周宣王,共和时期不独立纪年,再度引发共和的争论。
注释
参考資料
- 文內引注
-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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